(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胡春明先生、陈志华先生在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三位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郭晋龙、胡春明、陈志华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报告中确认: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上述情形;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三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并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