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伟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经审查,陈伟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陈伟先生已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情况,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委员:江平吴青川李志聪。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