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无需提交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