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最高成交价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9元/股,支付金额为2,75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8.57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