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3月11日和3月15日发布会议通知。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32名,代表股份1,334,464,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17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同意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