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稀土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自2025年3月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提供的银行贷款资金和包钢(集团)公司自有资金。
包钢(集团)公司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43,099,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累计增持金额999,890,363.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74,799,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3%。
包钢(集团)公司聘请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减持公司股份,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