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就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及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股权回购及现金补偿事项,分别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通知出席开庭时间分别为2024年4月24日、5月24日、7月29日和2025年3月12日,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业绩补偿款10,800万元;驳回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6,758.50元,由原告负担931,137.29元,被告负担555,621.21元。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