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变更原因: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
变更前后: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