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明高、董事李海东和独立董事雷世文组成,后李海东辞职,刘永接任。全年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3年度报告、2024年各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
审计委员会监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认为其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在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时,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同意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管理办法》。
委员会审核财务报告,认为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确保交易合理、合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部控制。委员会还审议了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等重要事项,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