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无人机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召开,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会议主要审议了两项议案:
一是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此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权限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经审查,公司本次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中航工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内容、流程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中航工业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签字:陈炼成、陈亮、赵吟,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