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下午14点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2,861,785股,反对232,956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1人,代表股份43,094,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376%。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