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被担保方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不存在较大经营和财务风险。董事会应在审议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特定情况下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等。公司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实际承担能力。公司应建立对外担保备查台账,加强跟踪管理,及时督促债务人履行合同。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担保事项进展。违反本制度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