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针对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的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金杜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为赛力斯汽车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持有的深圳引望10%股权,交易价格为1,150,000万元,基于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月31日的资产评估报告。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过渡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交割日后一个月内,各方应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深圳引望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赛力斯汽车持有深圳引望10%股权,并已支付第一笔和第二笔转让价款共计80.5亿元。目标公司已完成公司治理架构调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兴海先生担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副主任。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未发生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和承诺均正常履行。后续事项包括支付剩余对价、技术资产人员转移及持续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