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赛力斯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报告指出,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赛力斯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明,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汽车整车、动力总成、零部件的研发、采购、制造与销售业务,涉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等18类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资产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领域。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