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48号。我们对天目药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认为,天目药业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审核证据充分适当,未发现重大不一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显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203,031.69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38,143.75元,企业取得子公司等投资收益为740,620.06元,与经营无关的或有事项损益为-948,080.59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为260,800.00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4,342,125.26元,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为2,424.24元。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为4,833,001.03元,扣除所得税影响数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4,834,308.49元,其中影响少数股东损益为-447,596.49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合计为5,281,904.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