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三忙))
本人吴三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吴三忙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