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章明确了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享有利息、转换为A股股票、行使回售权等权利,以及遵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
第三章规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涵盖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息、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重大事项的决议。第四章明确了会议的召集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特定情况下10%以上债券持有人也可提议召开。
第五章至第七章详细规定了会议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会议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第八章附则明确了规则的生效、解释及争议解决方式。本规则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至可转债全部赎回或转股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