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通商律师事务所受托出席并审查了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并提前15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告。会议现场设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331,005,945股;网络投票股东685人,代表股份54,318,036股。中小股东代表股份54,616,236股。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2. 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两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