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出具法律意见书。希荻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诚芯微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和汇智创芯。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31,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17,050万元,现金对价13,950万元。诚芯微主要从事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和销售。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希荻微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诚芯微现有业务及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均无需办理排污许可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希荻微及交易对方已作出多项承诺,包括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等。本次重组完成后,诚芯微将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劳动关系不变。希荻微已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本次重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经希荻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