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28日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的职责,强调总经理应提供必要信息以支持董事会决策。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提交提案。
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包括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并制定了授权管理规定及决策事项清单。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决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人选。关联交易审议方面,明确了不同金额级别的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重大议案应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提案、表决程序、决议形成及信息披露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受损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规则由股东大会批准生效,由董事长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