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贝岭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4年年度报告》:1、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能全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签字:王剑、邓红兵、高源。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