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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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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律师对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至2025年3月28日,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1名,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13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名,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6万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100%归属比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归属比例为100%。此外,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3918万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手续,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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