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付永领先生、施军先生、贾华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付永领先生、施军先生、贾华芳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此专项报告由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