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凰股份对外担保制度)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被担保对象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经营且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并具备反担保能力。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提供担保的,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证券法务部负责合规性复核及审批程序。担保期内,公司应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及债务清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被担保方不能履约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法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