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在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持有公司股份39,865,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7名,持有公司股份2,549,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21%。总计171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持有公司股份42,414,5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931%。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