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严毛新,届满离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毛新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严毛新自2018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未对议案提出异议。他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公司财务和业务状况透明。他还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严毛新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他在任期内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