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鑫科材料2024年度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克明)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克明,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合肥工业大学产业处副处长、国资处处长、出版社社长,现任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肥工业大学教授。2024年,李克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行使权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李克明全年应参加董事会11次,全部亲自出席,未缺席,参加股东大会1次。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议案审议的科学严谨。报告期内,李克明参加了多次独立董事培训,提升履职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确保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性和年报披露的及时性。
李克明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投资与关联交易、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
李克明表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