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继峰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518Z0355号审核报告。审核依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峰股份管理层负责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核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必要程序,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报告显示,继峰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225544.16万元,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11983.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54%。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11983.91万元,主要包括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213560.25万元。2023年度相应数据分别为2157149.37万元、9531.58万元、0.44%和2147617.79万元。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继峰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报告签字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邬晓磊、王子强和陈吉琼,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