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本次作废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此外,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考核期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导致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对6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63,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