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2021年度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2年度和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2021年度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1年度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均处于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度激励计划中,42名首次授予和3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其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022年度激励计划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未归属股票作废,另有部分激励对象未按时缴款认购,相关股票也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中,56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其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同时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未达目标,在职激励对象未归属的股票亦作废。法律意见书确认上述作废及归属事项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