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通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所对道通科技本次作废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0月20日、2024年4月25日和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废原因为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当期不得归属的135.7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