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道通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刘瑛女士、梁丹妮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三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此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