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健米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凌志雄、胡君、周志方。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凌志雄、胡君、周志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深入核查,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