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3月28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卢彩娟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利益,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有利于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