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丘运良先生、陈军宁先生、蔡一茂先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自查结果给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董事会深入核查了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