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204号,审计了和辉光电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和辉光电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且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和辉光电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注册资本15450万元,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主要经营场所在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批准执业文号沪财会200026号,批准执业日期200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