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剑桥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1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累积投票制、提案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剑桥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