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1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累积投票制、提案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