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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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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至少三名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提名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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