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委托单位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为010-56710336。
报告指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同益中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同益中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审计所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报告仅供同益中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附件包括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签字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芳、林宗撲和田勐,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