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沈凯军、费锦红、翁胜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此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