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重工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审计意见认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高冲和黄泓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