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富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阮青松))
2024年度,阮青松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阮青松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金融硕士教指委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4月1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1次,阮青松出席董事会3次,亲自出席3次,未缺席。阮青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情况。他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政策变化,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他还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并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阮青松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他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