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1216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230Z1216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杭州解百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杭州解百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且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审计意见认为,杭州解百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签字人为汪玉寿(项目合伙人)和童苗根,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