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松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松挺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人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7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详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会议4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会议8次。公司管理层定期汇报经营情况,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动态,提出建设性意见。公司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控股股东杭州商旅履行相关承诺。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内部控制有效。报告期内,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本人积极参与业绩说明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2024年,本人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