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丙旗))
报告期内,自2024年12月18日起,闫丙旗作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闫丙旗,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0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闫丙旗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公司未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闫丙旗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及审计安排进行交流,并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部门及内审机构保持沟通。
闫丙旗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2024年任期内,闫丙旗参加股东大会当日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历年财务数据等,及时提出建议。2024年任期内暂无重点关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