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郑振龙))
本人郑振龙,2019年4月至今担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其中现场2次,通讯9次,均投赞成票。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和回购公司股份议案。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协作,督导内控审计机制建设。认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提出专业建议,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考核符合实际情况,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情形。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人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