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符合相关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要求。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