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徐刚先生、徐宏先生、马军生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经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未发现以下情形: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全体董事签署:胡志荣、李江、李妙华、林献忠、孙立、徐刚、徐宏、马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