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29535195.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7310685.64元,减去2023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68277015元,2024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08568865.65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2041950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65651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9656517.5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11%。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条件为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中期分红的时间为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备查文件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046号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