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了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制度规定了股票买卖的禁止行为,包括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及违法调查期间等不得转让股份。同时,禁止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买卖股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确保相关人员不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制度还规定了账户及股份管理措施,如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以及违规行为的责任与处罚措施。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